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全校党员干部、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决定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开展学习宣讲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讲题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扬帆奋进新征程》
2.王军胜,校党委宣传部部长,18638179668
3.王振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3733850015
4.韩树栋,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18003959967
宣讲题目:《学习大会精神,凝聚奋进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贡献》
5.任东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办主任,13598021595
宣讲题目:《守正与创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进--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
6.王国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13513803231
7.曹自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17538529898
宣讲题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新党章,做合格党员》
8.霍彦全,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18530932018
宣讲题目:《坚持“两个结合”,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安排,可邀请宣讲团成员以集中授课或网上方式进行宣讲交流;鼓励宣讲团成员积极参与校外单位宣讲交流。宣讲具体题目、形式、时间等由各邀请单位与宣讲团成员商定。同时,要积极创新宣讲方式,各院部应组建自己的宣讲队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单位、分管部门宣讲,辅导员要深入班级宣讲,也可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校外专家学者等为师生宣讲。
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动力,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朝着既定发展目标奋勇前进。
2.深入领会,把握精神。宣讲团成员无论是全面宣讲或专题宣讲,都必须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精心备课,深入研讨,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分众化宣讲对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
3.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讲团宣讲对象主要面向全校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骨干,宣讲交流工作具体事宜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可根据学习需要确定专题、邀请宣讲教师,并提前与党委宣传部和宣讲教师沟通。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统筹用好新媒体、自媒体、融媒体、“两微一端”开展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及时报道宣讲交流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氛围。宣讲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