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 2022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3 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本年度基层党组
各单位根据实际,及时研究安排,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整体工作应在 2023 年 2 月底前结束。
认真开好 2022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1.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 1 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 3 -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4.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要通过发放测评表,无记名方式进行,评测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经教育帮助仍无转变的,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 年第 65 期规定执行。
5.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开好 2022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提升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指导,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各- 5 -党支部要坚持从严从实,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的方法措施,把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实做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2.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要主动邀请联系本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成员到会指导。
3.注重实效。对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探索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的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形成专题报告,于 2023年 3 月 10 日 前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 电 子 稿 发 入 信 箱287630854@qq.com。